恒厚阳光城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二期)路灯灯具招标公告
恒厚阳光城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二期)路灯灯具招标公告
慈溪市恒厚阳光城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二期)路灯灯具采购
招标公告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慈溪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慈溪市恒厚阳光城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二期)路灯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慈溪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项目名称:慈溪市恒厚阳光城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二期)路灯灯具采购
3、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工地
4、货物数量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套) | 备注 |
1 | 高低叉圆锥杆道路灯 | H=10m,主车道金卤灯光源功率:400W,辅车道金卤灯光源功率:150W | 12 | 含防腐处理的灯杆灯架、转换开关、线夹分线、无功补偿电容器、检修门内端子排、基础预埋件等配件。 |
2 | 庭院灯 | H=3.6m,金卤灯光源功率:150W | 21 | 含防腐处理的灯杆灯架、转换开关、线夹分线、无功补偿电容器、检修门内端子排、基础预埋件等配件。 |
3 | 投光灯 | H=12m,金卤灯光源功率:4*400W | 1 | 含防腐处理的灯杆灯架、转换开关、线夹分线、无功补偿电容器、检修门内端子排、基础预埋件等配件。 |
5、招标范围:路灯灯具和灯杆等的材料、形式、性能及服务承诺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7、资金来源:财政
8、工程造价:约12万元
9、供货时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签订供货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10、合格投标人报名条件:
10.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照明灯具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10.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具有国家级质量检测部门对灯具相关产品的检测证书(检测报告指150W、400W金卤灯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光源电器类型不作要求,开标时400W金卤灯检测报告必须按要求提供,150W金卤灯检测报告在供货前提供);
10.4镇流器产品必须具有“3C”认证。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均可参加投标,请于2018年4月8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双休日除外)到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友谊商厦12楼。
11、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资料200元/份,售后不退,在报名时收取。
12、投标保证金:贰仟元(现金),开标时提交。(自行用信封封好,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金额等)。
13、招标其它说明:
(1)本招标对投标人数量不作限制;
(2)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最低价法;
(3)投标申请人在截止报名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违法记录;
(4)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14、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慈溪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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