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省连江第一中学的招标编号为E********180*****21001的福建省连江第一中学(二期)扩建工程(教学综合楼、实验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8]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连江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省连江第一中学(二期)扩建工程(教学综合楼、实验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按规划要求实施)。
2.3.工程建设规模:拟拆除原教学一号楼(已评定为D级危房),并在原址上重建一栋教学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400平方米;新建一栋实验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5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为1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500万 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岩土勘察、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包含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建筑红线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基坑支护、人防工程等设计(其中装配式建筑设计不少于20%)。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3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图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应完成优化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审核后2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后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4)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勘察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根据闽建办设[2015]1号文相关规定,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fjjs.gov.cn),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登录首页“数字证书使用指南”),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信息、在闽分支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和项目信息。该系统启用后,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入闽承接业务不需办理入闽备案手续和提交纸质材料;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也可参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标,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设计有关资料(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2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收据、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7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17.658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敖江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1000 5611 3360 0100 0200 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E********180*****21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连江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二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连江第一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816东路223号,
邮编:350500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郑校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一层,邮编:350005;
电话:****-********、********, 传真:0591-********。
联系人:林秀境。
监督部门:连江县住建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