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试点三龙坝至龙马公路工程SLLM-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龙凤试点三龙坝至龙马公路工程SLLM-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恩施市龙凤试点三龙坝至龙马公路工程SLLM-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4/4 68】【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恩施市龙凤试点三龙坝至龙马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凤试点三龙坝至龙马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恩市发改审批[2015]26号)文批复,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恩施市公路路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龙凤镇三龙坝,接G209、G318共线段,经衣角坝、古堰、古场坝,至杉木坝,再经杉木坝、七里沟、团包、谭家坝,止于龙马伍家河。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18年4月,监理服务期3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1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现对总监办进行公开招标。监理标段划分见下表1-1:

表1-1本项目监理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表


监理标段

对应土建标段

主线里程(km)

工作内容

备注

LMJL-1

SLLM-1

全线

标段范围内路面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提供《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提供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5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做出相应承诺。

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1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公路路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航空路23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编:430030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

传真:***-********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


标段号

资质最低要求

LMJL-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


标段号

业绩最低要求

LMJL-1

在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监理标段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施工监理任务。

注:1、以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完成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馈上述要求的指标,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


监理人员

数量/标段号

资格(要求)

LMJL-1

总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8年以上,近5年内担任过1条单个监理标段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8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路基、路面施工监理工作5年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8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试验检测监理工作5年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监理员

2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3年工作经验。

测量员

1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3年工作经验。

注:监理员、试验员数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需要配置。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


标段号

财务最低要求

LMJL-1

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的营业额均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

标段号:LMJL-1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恩施州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有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或受到行政处罚。

注: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良行为公示栏对投标人是否存在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进行查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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