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检测中心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检测中心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2403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8]04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检测中心项目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社会[2017]9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3246.37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检测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630平方米,总投资额为3246.37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蓟州区渔阳镇人民西大街南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检测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630平方米,本标段投资额为1686.59万元,共2个单体。该项目拆除现有建筑1288.1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为3630平方米,地上新建检测中心建筑面积3363.24平方米,地下消防泵房水池建筑面积266.76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面积3630平方米,最高高度23.25米,最大单跨跨度8.25米,最高层数地上5层,地下1层,最大基坑深度5.6米。建设内容为新建检测中心、机械停车设备、消防泵房水池及红线范围内室外配套道路、管线及绿化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拆除工程、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外檐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空调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机械停车设备工程、室外配套道路、管线及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6月30日 至 2019年06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联合体报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 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4 月 4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1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办公室 获取文件。
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花宜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城内兴华大街23号
邮政编码:301900联系人:刘超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102联系人:刘悦电话:189*****972
传  真:********
日期:2018 年 4 月 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武俊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检测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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