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文斗乡集镇水厂改造工程四标段、三标段

利川市文斗乡集镇水厂改造工程四标段、三标段

利川市文斗乡集镇水厂改造工程 四标段、 三标段

发布时间 2018-04-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文斗乡集镇水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利发改审批【2018】1号文件、利发改审批【2018】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三、四标段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三标段为水处理系统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水处理设备、自动控制设备及加药加氯设备等,项目投资约:223万元。第四标段为工程监理项目,项目投资约:13万元。

2.2本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2.3本项目所在地:利川市文斗乡。

2.4 招标编号: HDZBES--*******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三标段(水处理系统工程资质要求)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是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齐备,合格有效;信誉良好;

2、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投标人应具备一站式(水处理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服务)水处理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具有水处理设备及配件设计、生产和安装服务的能力,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QHSAA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2第四标段(监理)的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

4、投标人拟建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任职;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总监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利川支行

 账号:

三标段:****************0134-100528

四标段:****************0134-100527

 开户行号:********1088

 款项用途:项目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三标段:¥20000.00元;四标段:¥1000.00元。

3.6投标人需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注册并下载《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直至注册为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报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 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 年4 月4 日至2018年 4 月9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网址:http://lc.eszggzy.cn/lc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 月3 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至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本项目的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申请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lc-news.com/index.html)采购招标栏及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官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55号地址:利川市腾龙大桥长安直营店五楼

邮编:445400 邮编:445400

联系人:喻主任 联系人:陈萌

电话:0718******* 电话:177*****167

传真:0718-******* 传真:0718--*******

 2018年4 月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厂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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