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七一总干渠雨污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试验及检测(扣除独立检测项后的见证取样、专项检测)
南宁市七一总干渠雨污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试验及检测(扣除独立检测项后的见证取样、专项检测)
项目名称 南宁市七一总干渠雨污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试验及检测(扣除独立检测项后的见证取样、专项检测) 招标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七一总干渠雨污水改造提升工程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一起工程,建设起点为新竹古城路口,终点于竹排江,全长3.2Km。 开标时间 2018年04月04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4月0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4月10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第一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南宁天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23.00000% 工期 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广西建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30.00000% 工期 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广西科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25.00000% 工期 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黎翠柳(联系电话:黎翠柳)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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