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洮南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洮南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洮南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PPP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8年04月04日16:06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8日09:00
资格审查日期2018年05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洮南市团结西路15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陶冶 ****-*******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三环幸福街交汇陶然庭院19栋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
附件:
附件1********2DD8445CC3"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洮南资审公告(1).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洮南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洮南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PPP项目

项目编号:LTZB2018G-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洮南市团结西路1506号

联系方式:陶冶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三环幸福街交汇陶然庭院19栋19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5931.5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8:30至2018年04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长春市南三环幸福街交汇陶然庭院19栋19楼1908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于申请人要求的规定,能够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2申请人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未与政府脱钩的融资平台公司及本级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3.3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3.1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若为联合体,组成的成员至少有一方具备上述相关资质。3.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3.3.3财务状况:(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底,申请人企业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需牵头方满足。(2)申请人近两(2015、2016)年经营现金流为正,无亏损,并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需牵头方满足。(3)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的80%,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用于本工程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为准,若为联合体,需牵头方满足。3.4 申请人从2015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具备PPP投资业绩累计投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包括BT、BOT、ROT、DBFOT等各种运作方式的PPP项目)。注:业绩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牵头方是具有本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满足上述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4)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以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参加报名,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PPP项目合同》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3.7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申请人具有2017年1月1日后,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若为联合体,组成的所有成员均需满足。3.8一个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如果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2)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3)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者为有效申请人。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于申请人要求的规定,能够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审查标准、方法:

四.资格预审方法4.1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按照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详见《附件1:资格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发出采购邀请函后方可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3家及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5-0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8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洮南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LTZB2018G-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洮南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洮南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洮南市人民政府授权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资金来源采用PPP投资模式,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洮南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PPP项目

2.2 项目内容: 白城洮南老工业区道路新建、改造道路工程;白城洮南老工业区巷道铺装工程项目(一期);2017年白城洮南老工业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洮南市城区排水泵站及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洮南市泰州街(新发路-光明街)交通优化及基础设施综合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5931.57万元,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即21260.23万元;其余80%,即84671.34万元,由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项目最终总投资以竣工决算审计总投资为准。

2.4 项目地点:洮南市

2.5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1:9。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养护及最终移交。

2.6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2年(含建设期2年)。

2.7项目回报方式:政府付费方式。在合作期内,政府向项目公司按期支付政府付费,用以项目公司的工程建设投资回收、投资回报和运营维护费(运营期内的维护质量检查与每年的服务费支付挂钩,具体规定将在PPP项目合同中规定)、相关税费以及项目公司合理利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于申请人要求的规定,能够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申请人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未与政府脱钩的融资平台公司及本级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3.3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3.1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若为联合体,组成的成员至少有一方具备上述相关资质。

3.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3财务状况:(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底,申请人企业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需牵头方满足。

(2)申请人近两(2015、2016)年经营现金流为正,无亏损,并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需牵头方满足。

(3)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的80%,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用于本工程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为准,若为联合体,需牵头方满足。

3.4 申请人从2015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具备PPP投资业绩累计投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包括BT、BOT、ROT、DBFOT等各种运作方式的PPP项目)。

注:业绩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牵头方是具有本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满足上述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4)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以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参加报名,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PPP项目合同》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申请人具有2017年1月1日后,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若为联合体,组成的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8一个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如果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3)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者为有效申请人。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按照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详见《附件1:资格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发出采购邀请函后方可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3家及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844日至20184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三环幸福街交汇陶然庭院19栋19楼1908)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2.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联合体单位投标,由牵头人开具。

(6)近二年(2015-2016年)经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8)若申请人是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2本项目最终中标的社会资本方须按要求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履约担保。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8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jl.gov.cn/jilinztb/)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洮南市团结西路1506号

联系人: 陶冶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三环幸福街交汇陶然庭院19栋19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

监督管理部门:洮 南 市 财 政 局

2018年4月4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洮南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5.2本项目最终中标的社会资本方须按要求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履约担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综合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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