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系统交钥匙工程及空调系统运行能源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系统交钥匙工程及空调系统运行能源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渡口区行政副中心中央空调系统交钥匙工程及空调系统运行能源管理服务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大渡口区第一人民医院、大渡口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渡口区行政副中心中央空调系统交钥匙工程及空调系统运行能源管理服务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行政副中心由公安指挥中心、检察院业务用房、区第一人民医院、八桥消防站组成,其总建筑面积约38467㎡(含消防站),集中制冷供热空调面积约24000㎡(不含消防站)。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渡口区行政副中心(不含消防站)中央空调系统交钥匙工程及空调系统运行能源管理服务,空调面积约24000㎡。交钥匙工程总工期为100日历天,空调系统运行能源管理服务时间为 15年。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厂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的代理商(有制造商授权书),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空调系统运行能源管理服务必须为中资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主体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厂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的代理商(有制造商授权书),空调系统运行能源管理服务供应商必须为中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05月31日9点至2009年06月04日15点(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声明(原件若有)、特种备生产许可证或制造商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光盘费用,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渡口区公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

大渡口区第一人民医院

大渡口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6F)

邮 编: 邮 编:400015

联系人:刘知非 陈湘平 胡正 张秋艳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 ******** 电 话:136*****066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渝中支行

账 号: 账 号:********253

2009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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