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部车辆设备加装车载固态氮式灭火装置招标公告
服务部车辆设备加装车载固态氮式灭火装置招标公告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要求
我部拟对部分飞机牵引车、摆渡车、垃圾车、清/污水车、客梯车、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残疾人登机车、平台车、传送带车、行李牵引车、通勤车及其它车辆安装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生产的极安达牌系列车载固态氮式灭火装置(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产品要求:
1.灭火装置
灭火剂类型 | ABC超细干粉灭火剂 |
灭火装置类型 | 固态氮式灭火装置 |
3C认证 | 有 |
启动方式 | 手动电控启动/热引发启动/手动电控启动 热引发启动 (按实际需要) |
布置方式 | 双喷口/管网式 (按实际需要) |
2.辅料
(1)线束制作和安装应满足QC/T29106-2014的相关要求;
(2)波纹管应达到GB/T2408-2008表1规定的V-0等级;
(3)导线应达到GB7258-2012要求的125℃耐温等级。
3、质量要求
(1)所有灭火装置必须保证为原厂生产;
(2)灭火装置需保证包装完好,无磕碰、无损坏;
(3)灭火装置的标记需清晰;
(4)产品质量、性能须符合行业标准;
4、安装方案
根据安装方案(详见附件2)和相关国家或行业安装标准进行安装.
(三)服务要求
(1)在我方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
(2)须遵守我部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自行承担为此付出的必要费用。
(3)分别注明产品质保期和保修期。
(4)对于我方提出的技术咨询、维修咨询等信息,本着积极的态度回复纸质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车辆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修理资质;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
(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具有灭火装置生产厂家授权;
(六)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扫描)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近1年内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声明或单据;
6.类似项目主要客户及业绩;
7.灭火装置生产厂商的有效授权(复印件);
8.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见附件3)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cacpd@airchina.com和项目联系人邮箱(见联系人信息),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3日17:00
七、项目联系人:张春义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zhangchunyi@airchina.com
八、免责条款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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