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彭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成彭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成彭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监理招标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彭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监理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17〕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由项目业主按照规定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17〕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雷达测速子系统、事件检测子系统、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含高点视频监控)、LED显示子系统、高清视频治安卡口系统、卡口视频监控、气象检测子系统、以及相应配套供配电及通信工程。新建成彭高速公路监控中心机房数据存储转发点;新建彭州市和新都区交警大队智能交通分控中心。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新建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113套、雷达测速子系统30套、事件检测子系统64套、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102套(含3套高点视频监控)、LED显示子系统8套、高清视频治安卡口系统95套、卡口视频监控21套、气象检测子系统2套、以及相应配套供配电及通信工程。新建成彭高速公路监控中心机房数据存储转发点;新建彭州市和新都区交警大队智能交通分控中心。
2.3 施工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试用。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2.4.1 施工:本标段设计范围内、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所包括的所有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工作以及质保期内的质保工作(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技术卷);
2.4.2 监理:本项目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及质保期内的监理(详见本标段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招标分2个标段(一标段:前端采集子系统;二标段:分控中心及后台子系统);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一标段(前端采集子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要求: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近6个月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独立承担完成过的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通信、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及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登记的查询截图;
②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智能交通视频检测采集类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和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③以上业绩须为投标人与项目业主单位直接签订且已完成项目验收的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3年1月1日及以后。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均不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若投标人为集成商的,则须分别提供其投标的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1、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2、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不含测速雷达)、交通事件检测子系统、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制造厂商(进口货物的为制造厂商驻国内分支机构)针对本标段各子系统的授权书及制造厂商承诺书;以上子系统不限定为同一制造厂商。
①投标人所投的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 959-2011)规范并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所投组成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的相关设备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中送检的相应设备型号或扩展号一致。
②投标人所投的交通事件检测子系统中视频交通事件检测器须符合《视频交通事件检测器》(GB/T 28789-2012)规范并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所投的交通事件检测子系统中视频交通事件检测器的设备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中送检的相应设备型号一致。
③投标人所投的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不含测速雷达)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规范并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所投组成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不含测速雷达)的相关设备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中送检的相应设备型号或扩展号一致。
投标人所投的组成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中的测速雷达须符合《机动车测速仪》(GB/T 21255-2007)规范并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组成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的测速雷达不要求与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中的视频检测设备的品牌一致,也不要求提供制造厂商提供授权书。
(8)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二标段(分控中心及后台子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登记的高级项目经理;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查询截图和近6个月投标人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独立承担完成过的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业绩(其合同中后台系统软硬件集成、应用软件开发、机房建设部分累计金额应在800万元以上,不含外场系统工程金额);
②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业绩(其合同中后台系统软硬件集成、应用软件开发、机房建设部分累计金额应在800万元以上,不含外场系统工程金额);
③以上业绩须为投标人与项目业主单位直接签订且已完成项目验收的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均不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若投标人为集成商的,则必须分别提供其投标主要货物(服务器、分布式存储系统、交换机,不含对原有设备扩容的货物)制造厂商(进口货物的为制造厂商驻国内分支机构)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
(8)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近6个月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独立承担过的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至少具备1个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监理业绩;
②以上业绩须为投标人与项目业主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提供合同复印件。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均不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5日9:00时至2018年4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人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6日9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5楼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三栋1602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8年4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集成 系统软硬件 智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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