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7线等六条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设计答疑纪要(二)

省道307线等六条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设计答疑纪要(二)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人)的编号为泉建招字[2018]019号(招标编号)的省道307线等六条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发改审[2018]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省道307线等六条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泉州市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对省道307线等六条道路进行路面沥青化改造、人行道改造、路灯改造、积水改造、雨水管道改造、井盖提升、标志标线改造、道路交叉口改造、交通整治提升及其他附属设施改造。其中:省道307(泉山路至江滨北路)改造长度约2700米,改造面积约86400平方米;坪山路(丰泽街至仕公岭段)改造长度约1433米,改造面积约32959平方米;丰海路(浔浦至滨海街)改造长度约1400米,改造面积约52500平方米;江滨南路(笋江路至泉州大桥)改造长度约2950米,改造面积约73750平方米;泉山路(普明桥至省道307)改造长度约450米,改造面积约11700平方米;泉秀东街(晋江大桥至后渚大桥)改造长度约2.4公里,改造面积约168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匡算292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人民币23389.6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及协助竣工图的审查等。

2.5.2 内容:包括总体设计、道路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雨水系统工程、交通整治提升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及道路附属设施整修等;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

2.5.3 成果文件要求:①各专业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②中标人应负责施工图在审查机构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且按各备案部门的要求完成图纸各阶段的审批备案。③工程设计需执行省、市有关绿色工程设计的规定。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或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3 月 15 日9:00至 3 月 19 日17:30(北京时间)。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前汇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以下任意一个账户(①开户名: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号:152*****220*******;②开户名: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账号:****************)。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019 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注: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附上银行保函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②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可以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附上《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9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计算办法: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设计收费的65%计取,计费额按经泉州市发改委审核后的建安概算金额为准(不计取其他任何调整系数);(设计服务费用已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务费等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一切相关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无其他设计收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新华南路199号,邮编:362000

电话: ****-********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邮编:362000

电话: 135*****562

联系人: 李国栋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A栋6楼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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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7线等六条道路沥青化改造工程设计

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一、根据监督机构意见:“市政工程项目须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是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之一,但交通部门关于施工图批复文件不可作为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故本项目2018年3月20日发布的答疑纪要取消,施工图批复不可作为本项目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改为2018年4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改为2018年4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2

标签: 道路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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