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伊吾县塔峰供排水公司的委托对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伊吾县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自2014年运行至今,每年开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都会发生恶化,水质超标,颜色发黄并伴有原污水的臭味。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和环保局要求,为了使出水水质达标,伊吾县供排水公司对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建设投资5000万元。污水处理厂工程采取EPC模式,即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行水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排放标准。
工程地点:伊吾县淖毛湖镇
招标范围: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工程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招标文件及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无行贿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疆外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4、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总监要求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不得少于1项;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公告期限:为2018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11日(上午 10:30 至 13:30 时, 下午 15:30至 19: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招标二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24日11:00时(北京时间)
5.2地点:哈密市哈密宾馆5号楼三楼会议室
6.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报名时需提供上述有效的资质及证明材料查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xjmeetc@163.com邮箱。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5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忠元、姚贵玉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编:830000
电话:****-******* 传真:****-*******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571(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后6位数及纳税人税号)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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