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2018年度莆田海事局海巡艇大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2018年度莆田海事局海巡艇大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8年度莆田海事局海巡艇大修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载运工具/船舶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04日18: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4月04日08:00至2018年04月24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2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4月25日14:3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2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翁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7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 号楼32-34开间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翁/2518076 | ||
附件: | |||
附件1 | 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doc |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度莆田海事局海巡艇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度莆田海事局海巡艇大修项目
项目编号:XP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
联系方式:林先生/********7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翁/251807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 号楼32-34开间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承修本项目的船坞设施,自有场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所提供租赁证明;若是提供租赁船坞,协议期至少为2年(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0日及以后),不接受为本项目临时租用的情况。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格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8:00至2018年04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2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号楼2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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