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南郊区公安消防大队特种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同市南郊区公安消防大队特种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同市南郊区公安消防大队特种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同市南郊区公安消防大队特种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南郊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关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竞标。
2.采购文件编号:HYDXG-2018-HW010
3.项目预算与招标范围
项目预算:158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特种消防器材采购(部分设备须采购进口产品)
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标的物送达安装完成的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供货地点:由甲方指定供货地点
验收标准: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付款方式:按中标方与甲方合同约定执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生产或经营消防设备的经营范围;
(7)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7日----4月12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222房间),持《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企业法人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及授权书报名,经办人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针对本项目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等各项证书材料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及以上资料的电子扫描版一份(缺一不可)。被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公告期限:2018年4月7日至2018年4月12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时送达大同市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开标时须出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质原件)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大同市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30会议室。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同市南郊区公安消防大队
电话:188*****188联系人:何雪梅
联系地址:大同市南郊区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33*****504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东路116号
电子邮箱:HYDX666888@163.com
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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