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采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志采集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4541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需对全市轨道交通站点标志、市级市政道路标志、市级路政公路标志进行采集与登记。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市级地名标志普查资料准备;市级地名标志实地调查;地名标志入库、检查、审核装订。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8年6月30日前 7、采购预算金额:420000.00元(国库资金:4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0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1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 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4、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 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6、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04 17:00:00至2018-04-12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套至上海市鲁班路700号602室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及交纳招标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5 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25 14: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三楼第四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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