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土坯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江西省石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土坯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现就其土坯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8-SC-C005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土坯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1、对我县排查出仍居住在土坯房中、且唯一住房的农户830户, 1000元/每户服务费标准,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房屋现状情况出具鉴定意见书。 2、响应供应商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规定,对房屋现状进行鉴定: (1)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等。 | 830000.00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含建设工程质量鉴定。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4月18日 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须在磋商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从响应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石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石城县琴江镇西华中路92号
电话:180*****366
联系人:许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清华大道景福小区临街二楼(县汽车站对面)
电话: ****-****************67
传真: 0797-5736222
邮箱: gzjd201511@163.com
联系人:卿女士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车站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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