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扬之河杨柳村桥段河道清淤工程交易公告
绩溪县扬之河杨柳村桥段河道清淤工程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项目绩溪县扬之河杨柳村桥段河道清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2012-2013年三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临溪东段、西津河家朋段、上庄段)结余资金,发包人为绩溪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绩溪县扬之河杨柳村桥段河道清淤工程位于绩溪县扬之河扬柳村段和乳溪河上三里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等,预算约55.6万元。
2.2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20 日历天。
2.4工程交易范围:交易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已加入2017年绩溪县水利工程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2日15时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获取)交易文件、工程预算书
5.2交易文件售价:200元/份,交易现场支付,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6.交易保证金:
6.1交易保证金:10000元。
6.2供应商应在2018年4月12日15时0分前将交易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按未响应处理。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支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15时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明投”评审方式。第一步,编号。交易会议开始之前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并按响应文件递交的签到顺序进行编号;第二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发包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供应商代表;第三步,摇号。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供应商代表摇出一个球号(未按交易文件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参与摇号),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授权的代理机构)对摇出的球号对应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及响应文件符合性的审查,若通过则为唯一成交候选人,若未通过,则按照以上方式继续摇号和审查,直至确定唯一成交候选人。
9、联系方式
发包人:绩溪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人:张助,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琳娜,联系电话:****-*******。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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