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职业学院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艺术职业学院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受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ZWJ-T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磊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联系方式:宫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磊 ***-********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4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社会代理资质。须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在天津政府采购网上的备案证明文件或网页截图;3、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8日 09:00至2018年04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格调大厦412室)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4. 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格调大厦4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其他1.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8年04月25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开户名: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南开支行
账号:********6
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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