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平陵街道大围村委民兵桥至新屋路面硬底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龙门县平陵街道大围村委民兵桥至新屋路面硬底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经过一系列依法依规的前期准备工作,“龙门县平陵街道大围村委民兵桥至新屋路面硬底化工程”现已符合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龙门县平陵街道大围村委民兵桥至新屋路面硬底化工程
2、 招标单位: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
3、 单位地址:龙门县平陵街道金龙大道9号
4、联系人:肖永康电话:136*****323
5、工程内容:项目地址位于龙门县平陵街道大围村,将龙门县平陵街道大围村委民兵桥至新屋路面进行硬底化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建设方提供的资料为准。工程造价审定金额为186168.73元。
6、工程编码:2018-08
7、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为30日历天。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工程造价:拾捌万陆仟壹佰陆拾捌元柒角柒分
四、付款方式:以工程进度结算付款,最终价格以县财政局工程审计结算中心审定价为准。按相关财政资金支付办法进行支付。
五、结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评标方式:招标小组按有效投标书的总报价采用第一次平均值,报价最接近平均值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七、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已批复的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须经验收合格。
八、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中标后按建设计划投资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
4、投标公司一定要是总公司。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提交资料
1、公示时间 :2018年4月8日—4月12日;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门县平陵街道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街道办五楼)
3、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资料: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行许可证;
(3)资质证书副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代表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
(6)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银行电汇单复印件。
(7)投标人需缴纳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
(8)交易员、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班子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编人员。
(9)提供为工程配备的员工在本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清单。
注:对提供信息虚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保证金缴交指定账户为:
单位名称:龙门县人民政府平陵街道办事处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平陵支行
帐户名称:龙门县平陵镇财政所
说明:中标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开标会后10个工作日退回。保证金退回所产生银行转帐代扣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一份(逐页加盖公章)。
十、招标开标时间:
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竞标代表携带投标书及身份证原件,在开标前十分钟进场,逾期取消竞标资格),变更竞标代表需由原竞标代表携带原竞标委托书提前1个工作日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登记。
注:超过两次报名但未依时参加开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平陵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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