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看守所留置场所内监控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托克托县看守所留置场所内监控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8-04-08 15:34
内蒙古亿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投标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托克托县看守所留置场所内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06
采购文件编号:YFZC-201803-0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看守所施工 | 1 | 见招标文件 | ******* |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单位须提供由托克托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亿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原件、近1年内(2017年)的纳税证明原件、近1年(2017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原件、托克托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05-02 09:30:0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8号内蒙古计算机应用研究院5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05-02 09: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8号内蒙古计算机应用研究院5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8号内蒙古计算机应用研究院5楼 |
邮政编码 | : | 010010 |
联系人 | : | 田峰 |
联系电话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内蒙古亿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鼓楼支行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
采购单位名称 :托克托县公安局 | ||
地 址 | : |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
邮政编码 | : | 010200 |
联 系 人 | : | 徐晓欢 |
联系电话 | : |
内蒙古亿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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