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火化设备政府招标公告
殡仪馆火化设备政府招标公告
三望坡殡仪馆火化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8日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的委托,对三望坡殡仪馆火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三望坡殡仪馆火化设备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永定财采计[2018]041;项目交易编号:ZCJY2018-59。
3.委托代理编号:TPPCZ(2018)107。
4.设备名称、数量及预算金额: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A032901-火化设备 | 高档捡灰火化机 | 台 | 1 | 350 |
高档平板火化机 | 台 | 2 | |||
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一拖一) | 套 | 3 |
5.交货时间:履行期限为6个月,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6.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6.1.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1.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6.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凡是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7.2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及要求:资格审查资料由以下证明文件组成(7.2.1-7.2.8),所有资料合法、有效、齐全才能被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资料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确认与原件一致,资审资料(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要求的资审资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审查。
7.2.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7.2.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7.2.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7.2.4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7.2.5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7.2.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投标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7.2.7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7.2.8购买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需提供: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②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3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请供应商在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间(工作日8: 30-12:00时,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地址:张家界市古庸路556号金领国际大厦6楼607室)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8.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9.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9.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9.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9.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9时00分;
10.开标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9时00分;
11.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1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止。
1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街道凤湾社区衙门口巷33号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39*****588
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张家界市古庸路556号金领国际大厦6楼607室
联系人:龙先生(152*****863)、王先生(185*****150)
电话:****-*******(传真)
监督管理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欧主任
联系电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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