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国道复线北连接线(龙山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329国道复线北连接线(龙山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329国道复线北连接线(龙山段)工程设计
招 标 公 告
编号:龙招【2009】A27
一、招标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329国道复线北连接线(龙山段)工程设计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慈溪市龙山镇
2、资金来源:自筹
3、建设规模:一级公路,全长约3.8Km,建安费约8000万元。
4、招标内容:329国道复线北连接线(龙山段)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服务等。(现状测量已完成)
5、时间要求:中标单位4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四、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路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五、主设计师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六、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到账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日下午16:30时前,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上交,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需带身份证。
收款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范市支行
财务联系人:胡美芬 联系电话:********
七、投标报名: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随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主设计师职称证书复印件、主设计师劳动合同件及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或相关人员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及投标人注册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八、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在开标时进行,审查资料如下:
(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原件到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主设计师携带职称证书、主设计师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到场。
(2)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A、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主设计师不在场或未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B、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C、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九、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供信誉标评分须复核的原件,原件须装袋,并在装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十、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3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十一、报名地点: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龙山镇湖滨路1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审查时间:与开标同时
审查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
建设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欣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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