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站点站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站点站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站点站牌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HS-CG-********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对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站点站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站点站牌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共200个公交站点站牌的采购及施工安装,具体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计划投资额:约60万元人民币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的采购服务内容相关;

4、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至少完成一项同类型业绩供货及安装,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同类型业绩指:路牌、站牌、标牌、候车厅等相关方面的业绩)

5、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2日17:00前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厦广场20层招标部)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在有效期内)及与原件对应一致的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3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至少有一项同类型业绩证明资料;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2日17:00前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厦广场20层招标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 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http:// www.nmgztb.com.cn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昊

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厦广场20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站牌 站点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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