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创客中心办公场所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创客中心办公场所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创客中心办公场所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委托,对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创客中心办公场所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创客中心办公场所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CDZBSG/CG-2018-021
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创客中心
2、投资金额:40万
3、招标内容及要求:创客中心办公场所的装饰装修及办公家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装修工程)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室内装饰企业丁级(含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包括此次招标内容,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标段(装修工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5)企业开户许可证
(6)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两套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01
联系人:杨文欣
联 系 电 话:182*****238
2018年4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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