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用房职工食堂设备及装修招标公告
业务技术用房职工食堂设备及装修招标公告
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职工食堂设备及装修项目磋商公告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公安局委托,就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职工食堂设备及装修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JCZB-2018-38
二、项目名称: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职工食堂设备及装修项目
三、采购内容:预算价:192578元
1、本次招标共一包,供应商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供应商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在合法有效期内的)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且营业范围符合,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相关资质。
5、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原件(燃气灶具类及其燃气灶具类检验报告原件、工业电加热设备产品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消毒产品的检验报告原件)、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原件、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企业具有IS0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6、前一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前一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胶装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3日
08:30-11:30,15:3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室
3、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
4、磋商文件售价:¥1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2018年4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县公安局
地址:吉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310
招标联系人: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
邮编:042200
E--mail:lfjxcgzx08@163.com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4月08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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