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站房、罩棚施工招标公告
加油站站房、罩棚施工招标公告
冠县仁通燃料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站房、罩棚施工招标公告 | ||||||||||||||||||||||
2018-002390-1403-081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冠县仁通燃料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站房、罩棚已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以鲁经信消【2015】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冠县仁通燃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冠县仁通燃料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施工,框架结构,面积为873平方米。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到位。 (2)工程建设地点:冠县工业园东路东侧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院内。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报的应符合以下规定: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新组成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工作;联合体双方必须明确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3)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报名。 | ||||||||||||||||||||||
4.投标报名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9日至2018年04月15日, 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在冠县共源建设交易中心报名,地址:冠县振兴路路南。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建造师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由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由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预防犯罪局出具均可)、企业简介、项目部简介、项目经理简介、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另附两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详见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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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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