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路快速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新疆路快速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新疆路快速路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
工程地点: 沿现状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144000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05]331号青发改投资[2004]156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任江辉 ********
招标内容: 新疆路快速路项目的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3.5公里
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隧、排水)咨询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行业设计(道路、桥隧、排水)甲级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自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项目所在地的单项投资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公告说明:
当潜在投标人超过五家时,招标人将通过资格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选取五家合格投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09年6月8日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规定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 2009年6月2日9:00 时至 2009 年6月4日16:00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澳门路121号)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咨询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
4.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办法:
1、同类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设计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2、企业荣誉(10分)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项目所在地市政工程咨询或设计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含副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每获得一个得2分,最高计至10分,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项目只计一项(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3、项目主持(10分)项目主持上2005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的同类设计项目每个加5分。最高加至10分(以经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4、AAA诚信(10分)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外地投标人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招标报名期限: 2009年06月02日09时 — 2009年06月04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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