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公益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农民公益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花镇农民公益设施建设工程

2009-06-01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莲花镇农民公益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1、 工程综合说明: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投资额约3236万元,分二个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招标编号DHHNZB0924-1,包括莲花镇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占地约3000平方米,投资约70万元)、农贸市场及旅游产品交易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投资约800万元)、自来水厂(占地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投资约248万元)、玉华山公共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约54000平方米,投资约320万元),总投资约1438万元;

二标段:招标编号DHHNZB0924-2,包括集镇道路改造(集镇东西向道路长790米宽16米及南北向道路长460米宽16米,投资约798万元)、玉华山小区道路工程(4×4450米,投资约420万元)、莲花河沿河公路及风光带建设工程(莲花河沿河公路及莲花河清淤、沿河湿地、休闲走廊等,总占地面积约34000平方米,投资约580万元),总投资约1798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项目的建设工程;

施工工期:一标段工期180天、二标段工期180天(其中集镇道路改造60天);

质量要求:合格;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与自筹。

2、 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2.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单位应分别具有以下资质:

一标段应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持有壹级房建专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二标段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持有贰级及以上公路专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2.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均应在近3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

2.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 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凭以下资料报名:

3.1介绍信;

3.2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本公司社保证明原件,(外地企业法人代表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

3.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原件;

3.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

所有资料需备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

4、 入围方式

由招标人组织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入围单位凭入围通知书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5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枫林一路19号麓山宾馆11楼)。

6、 评标办法

采取长建发[2005]287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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