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蟠龙新居保障性住房F10#、F11#外幕墙铝单板装饰线招标公告
宝鸡蟠龙新居保障性住房F10#、F11#外幕墙铝单板装饰线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鸡蟠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宝鸡市蟠龙新区,由宝鸡市发改委以宝市发改投资发【2013】325号~328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宝鸡蟠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F10#、F11#外幕墙铝单板装饰线工程,预估总造价约430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申请中、省市补助、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本项目招标人为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宝鸡市蟠龙新区,招标内容为宝鸡蟠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F10#、F11#外幕墙铝单板装饰线工程。本次招标共分1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以上),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经养老保险机构加盖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申请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三项类似工程业绩,且至少其中一项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相近的工程业绩);
5)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提供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
6)申请人履约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须项目经理本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报表、注册建造师证(含安B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与复印件须保持一致)在代理机构报名。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全 称: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蟠龙新区
联 系 人:包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全 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石陵路57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8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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