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单位设备招标公告
3个单位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县中医院等3个单位设备采购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井研县中医院等3单位设备采购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井采询〔2009〕13号 公告日期: 2009年6月1日17时24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井研县 采购包个数: 3个
采 购 人: 县中医院、县幼儿园、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县中医院
包的描述: 详见询价文件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询价文件
包号: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县幼儿园
包的描述: 详见询价文件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询价文件
包号:3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包的描述: 详见询价文件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人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网上下载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询价文件售价: 150元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报价截止日期: 2009年6月8日15时0分
报价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文件咨询)曾先生 易先生 联系电话:0833-*******
其它内容: 经批准,受县中医院、县幼儿园、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委托,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一批设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公告标题: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县中医院等3个单位设备采购的公告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编号:井采询〔2009〕13号
4.采购项目:井研县中医院等3单位设备采购
5.采购人:县中医院、县幼儿园、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6.集中采购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7、项目分为四包:第一包:县中医院采购空调;第二包:县幼儿园采购空调;第三包:县市政工程管理所采购路灯控制柜。
8.采购预算:第一包:采购控制价68000元(县中医院);第二包:采购控制价12000元(县幼儿园);第三包:采购控制价39200元(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9、投标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开标时现场提交。
10. 投标人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
c《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6月8日15:00
12.询价时间:2009年6月8日15:00
13.询价地点: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14.联系人:(采购文件咨询)曾先生 易先生 联系电话:0833-*******
标书内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井采询〔2009〕13号
采购项目: 井研县中医院等3个单位设备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采购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公告
经批准,受县中医院、县幼儿园、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委托,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一批设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公告标题: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县中医院等3个单位设备采购的公告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编号:井采询〔2009〕13号
4.采购项目:井研县中医院等3单位设备采购
5.采购人:县中医院、县幼儿园、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6.集中采购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7、项目分为四包:第一包:县中医院采购空调;第二包:县幼儿园采购空调;第三包:县市政工程管理所采购路灯控制柜。
8.采购预算:第一包:采购控制价68000元(县中医院);第二包:采购控制价12000元(县幼儿园);第三包:采购控制价39200元(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9、投标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开标时现场提交。
10. 投标人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
c《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6月8日15:00
12.询价时间:2009年6月8日15:00
13.询价地点: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14.联系人:(采购文件咨询)曾先生 易先生 联系电话:083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文件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县中医院、县幼儿园、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2.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2.3“供应商”系指购买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中心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单位。
2.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询价小组评审确定的对询价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5“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设备等。
3. 合格的供应商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的供应商;
3.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3.3向采购中心登记备案;
3.4在以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和其它报价方案;
3.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集中采购机构主要职责
4.1发布采购信息,组织供应商参加询价;
4.2组织编写并发放采购文件,受理供应商对于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配合采购人回答商务条款方面的问题,组织答疑会、编写并发放答疑会纪要(根据需要确定);
4.3组织询价工作,牵头组建询价小组;
4.4发布采购结果反馈,协调履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4.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5.采购人主要职责
5.1确定采购需求,具体包括功能需求说明、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交付日期以及售后服务要求等内容;
5.2派代表全程参与采购工作,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询价,参加询价小组,负责回答技术方面(含采购需求)的问题或质疑;
5.3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留存发票原件、质保卡等资料,负责验收及合同管理工作,反馈供应商的诚信等情况;
5.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6. 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
采购中心对采购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潜在供应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本文件及询价补充文件(根据需要确定)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7.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报价文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询价资格有可能被询价小组拒绝。
8. 报价文件的组成
8.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报价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价活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8.2报价表
(1)报价一览表(含附赠品,如有时);
(2)服务承诺(含服务反应时间)。
9. 报价
9.1询价报价是指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一次性不更改的报价,此报价若均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则本次询价作废。
9.2询价报价原则:询价报价以各供应商实质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报价中由低到高;
9.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9.4 询价过程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中心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
9.5本次报价包含货款、运费、税费、人员培训费、安装费等所有费用(不再另计);
9.6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9.7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9.8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总报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9.9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 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中心就采购活动来往信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
10.2除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报价文件的装订
11.1报价文件须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1.2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中的有关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按照本“采购文件目录”的格式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12.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
12.2报价文件经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13.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供应商应准备1份报价文件。
13.2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09年6月8日15:00前不准启封”字样。
14.报价文件的递交
14.1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4.1.1询价时间:2009年6月8日15:00(北京时间)
14.1.2询价地点: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14.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提前或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中心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4.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14.4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14.5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14.6经查实,报价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拒收其报价文件。
14.7报价文件递交以下内容:
14.7.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
14.7.2密封完好的报价表;
14.7.3授权委托书(除报价文件装订外,原件须另单独提交);
14.7.4询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15.报价文件有效期
15.1从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至合同到期日。报价文件的有效期短于规定有效期的,将被视为未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中心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三、询价相关规定
16. 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额度:1000元,由投标人在2009年6月8日15:00前现场缴纳。
16.2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16.4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无息退还,其余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即行退还。
17.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7.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7.2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不完整;
17.3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
17.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17.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8.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采购中心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采购中心造成损失的,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应予以赔偿。
18.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
18.2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询价;
18.3供应商串通报价;
18.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询价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18.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18.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9.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我中心有权取消与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终止合同,保留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在相关媒体上通报,列入黑名单,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依以报价次低者为成交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采购中心造成的损失 (最低价与次低价之间的差额,以此类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19.1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9.2成交供应商要求更改已为双方确认的有关条款;
19.3成交供应商不按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
19.4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
19.5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现象发生的。
20.废标条款: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21.报价
21.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报价。
21.2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21.3由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当众拆封。
22.询价小组
采购中心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询价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代表3人组成,询价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
23.询价原则
23.1统一性原则:询价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3.2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询价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23.3保密性原则:询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23.4最低价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在服务、质量一致的前提下,按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24.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将根据供应商资格要求确定合格供应商。
25.评审方法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成员根据每一包供应商报价的高低,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每一包成交供应商。
26.特殊情况下的询价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要求数量、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询价小组无法评审,询价小组有权停止谈判,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中心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授予合同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7.1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采购中心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的决定,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27.2在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27.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货物数量和设备配置进行适当调整。
27.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的监督下,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购文件。
27.5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一份,井研县财政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字盖章后生效。
28. 成交通知书
28.1确定成交结果后,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9.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询价费用
30.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询价过程中自身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解释权
31.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中心,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中心的书面解释为准。
32. 采购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中心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八、知识产权
33.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服务的任何一部份时,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税费.
第三部分 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一包:县中医院采购空调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采购单位备注
1格力空调1.5P(挂式)台20县中医院
3P(立式)
台5县中医院
第二包:县幼儿园采购空调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
采购单位备注
1美的空调1.5P(挂式)台3县幼儿园
大3P(立式)
台1县幼儿园
第三包:县市政工程管理所采购路灯控制柜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采购单位备注
1路灯控制柜见附件个4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
一、商务要求
1、履约保证金
1.1履约保证金额度:2000元;
1.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时间:签订合同之前;
1.3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方式:现金或转帐(收款单位:采购人);
1.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完成后无息退还。
1.5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
1.5.1不履行采购合同义务;
1.5.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1.5.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
2、付款方法
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付9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5%的质量保证金,12个月后无质量与售后服务问题,则如数退还。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二、合同条款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签订
第五部分 附 件
报 价 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第 包询价采购活动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一份。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
3、我们理解,你们选择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至合同到期日。
8、我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自愿无条件接受你方的处罚。
9、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此格式仅作参考)
兹委托我单位 为法人授权代表,参加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项目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单位均以认可。
委托期限: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职务: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详细通信地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项 目 编 号: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包:县中医院采购空调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单价合计
1格力空调1.5P(挂式)台20
3P(立式)台5
第二包:县幼儿园采购空调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单价合计
1美的空调1.5P(挂式)台3
大3P(立式)台1
第三包:县市政工程管理所采购路灯控制柜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单位数量单价合计
1路灯控制柜见附件(1)个4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注: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未填写者,报价单位、报价人未签字盖公章者为无效报价。
附件: 井研县城区路灯工程路灯控制柜样品及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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