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水溶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第2次)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水溶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第2次)

1.采购条件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水溶肥)采购项目获准采购(政采审批*******号、昆财农[2017]229号)。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的委托,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水溶肥)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采购内容及预算资金
    1.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 资金比例:100%为财政预算资金。

    3. 资金落实:已经落实

    4. 采购预算:见下表

采购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

(元)

采购预算总价

(元)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

N10%-P2O530%-K2O20%,微量元素0.2~3%,水不溶物≤5%,PH值3~9,水分≤3%,汞≤5mg/kg,砷≤10 mg/kg,镉≤10mg/kg,铅≤50mg/kg,铬≤50mg/kg;包装10-15千克/袋。

27.8

14000.00

389200.00

合计

27.8

---

389200.00

注:供应商所填报的货品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公布的采购预算价。

3.供货要求
    1. 时间要求:2018年5月20日以前完成供货及验收。

    2. 地点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限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4.付款周期
    1. 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供应商提供发票后5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项。

5.质量要求
    1. 所供货品为2017年7月以后生产,剩余保质期20个月以上。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水溶性肥料经营业务。

    7. 在201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未发生因为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约或不恰当行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存在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
    1. 资格后审。

标签: 水溶肥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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