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荡镇集镇及农村公厕整治提升--永庆路及镇中路公厕改造工程、沈荡镇镇中南路等三个出让地块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沈荡镇集镇及农村公厕整治提升--永庆路及镇中路公厕改造工程、沈荡镇镇中南路等三个出让地块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01 公告内容

沈荡镇集镇及农村公厕整治提升--永庆路及镇中路公厕改造工程、沈荡镇镇中南路等三个出让地块围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沈招2018-1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荡镇集镇及农村公厕整治提升--永庆路及镇中路公厕改造工程、沈荡镇镇中南路等三个出让地块围墙工程已由沈荡镇人民政府以沈政[2017]169号文件、沈政[2018]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盐县沈荡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沈荡镇。

2.2建设规模:改造永庆路公厕:拆除部分墙体等配套工程;改造镇中路公厕:拆除部分墙体等配套工程;围墙工程:彩钢板围护面积3900平方米。

2.3概算投资:约78万元(其中公厕改造工程30万元,围墙工程48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沈荡镇集镇及农村公厕整治提升--永庆路及镇中路公厕改造工程、沈荡镇镇中南路等三个出让地块围墙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范围。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4日9时00分至2018年4月14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上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筑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东大楼)三楼会议室(海盐县沈荡镇永庆路118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贲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盐县沈荡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沈荡镇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三楼

邮编:314311邮编:314300

联系人:沈益峰 联系人:姚秀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18年4月4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6

流动资金

t流动资金不作要求。

□流动资金要求:具有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招标公告日期后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7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墙工程 地块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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