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苏南站至金牛站输电线路配套对侧及通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0kV苏南站至金牛站输电线路配套对侧及通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0kV苏南站至金牛站输电线路配套对侧及通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 汕市发改招函[2006]53 批准,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现对 110kV苏南站至金牛站输电线路配套对侧及通信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110kV苏南站至金牛站输电线路配套对侧及通信工程施工

二、招标人: 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

三、建设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及南澳县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甲工程:

(1)、金牛站:①扩建110KV出线间隔2个、母线设备间隔1个、旁路隔离间隔1个;②扩建相应二次设备;③扩建土建设备基础及构支架、电缆沟、围墙及消防系统。

(2)、苏南站:新建设1面110kV线路光纤纵差保护柜。

(3)、苏南至金牛110KV输电线路配套通信工程。

乙工程:

(1)、110kv金牛站扩建间隔工程:扩建110KV母线分段隔离间隔1个;35KV移开式开关柜3面;站区照明及35KV配电室照明;相应二次设备;拆除35KV区域一次设备、构支架及110KV隔离开关1组;建设35KV配电室、设备支柱、电缆沟。

(2)、金牛站位架空线路改造工程:将原35千伏架空线路改为电缆线路接至新的35千伏配电装置,110千伏青金线改接到新进线间隔(包括线路和OPGW改造)。

2、承包方式:

土建工程包工包料;安装工程包工和部分包料,招标人提供变电站电气一、二次设备及电缆、电缆头,线路工程提供杆塔材料、地脚螺栓、导地线、绝缘子、线路金具、塔号牌相序牌警告牌。

五、预计发包价:约  万元。

六、工程说明:甲工程由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投资,乙工程由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汕头供电局负责组织甲工程和乙工程统一施工公开招标工作。中标人中标后按甲、乙工程的投资范围分别与汕头供电局及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甲、乙工程同时施工,由汕头供电局统一管理。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 年 6 月 5 日上午:9:00- 11:30 下午:14:00-16:00。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的资质;

4、投标人均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备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的电力建设企业承建广东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资格,或广电集团电网建设工程认可备案资格;

6、投标人在 2006~2008三年中,在广东省内有过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技改工程及分包工程。需提供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所属业主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投标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和附件三“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签署盖章。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封严密,封皮上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投标;

10、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8 名时,择优选取前 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如果第8名有相同分数的,以施工单位信誉分数高的定为第8名;如果信誉分数相同,则由资格预审会员会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择优表见附件九)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应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顺序、要求和格式提交( 缺项应说明原因),(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招标经办人和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双方签名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将报名资料密封,投标申请人自备密封袋及封条)。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签署和盖章、并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资审不合格。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须提供原件核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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