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第二批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2017年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第二批环卫设备购置项目(****-*******N7941)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2017年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第二批环卫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N7941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17年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第二批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7,55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N7941

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 2017年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第二批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货物内容

数量

(台)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交货期

子包一

(21桶)密闭式桶装垃圾收运车

21

50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上牌、保险、验车和交车全部手续

子包二

(8桶)密闭式桶装垃圾收运车

42

651

子包三

25吨洗扫车

2

240

子包四

中型扫路车

10

400

子包五

小型扫路机

32

96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手续并交货到用户指定地点

合计

2755

注: 1.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3. 本项目共分五个包,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每个子包必须达到法定3家或以上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达到3家,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子包为投标最小单位,投标人须对子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所投车辆须为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提供工信部官网公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符合广州市机动车上牌要求;(子包五小型扫路机除外)

4、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子包五小型扫路机除外);

5、供应商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则由公司成立之日起出具)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中格式24)并同时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中附件5)原件)。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7、提交下列(至少一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7.1提供2018年1月份至2018年3月份(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

7.2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7.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8、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9、提供近1年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纳税或完税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要求参照“六、供应商资格:5、……”);

5)《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子包五小型扫路机除外);

6)所投车辆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子包五小型扫路机除外);

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参照“六、供应商资格:7、……”);

8)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参照“六、供应商资格:9、……”);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参照“六、供应商资格:8、……”);

10)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3335

并请注明事由:17-N794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

3)将上述现场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采购文件内温馨提示1的要求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5月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人:杨先生、刘小姐 联系电话:***-********-***、301

传真:***-******** 邮编: 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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