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八庙管理处景区观光电瓶车招标公告

外八庙管理处景区观光电瓶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承德市外八庙管理处景区观光电瓶车采购项目已由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以承景管字【2018】14号批复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承德市外八庙管理处,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投标限价:600000.00元整

3.项目概况

3.1采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2采购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

3.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4.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近3年(2015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做过的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二)5.获取招标文件

(三)5.1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04月09日至2018年04月13日17时00分前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四)5.2首次投标需访问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d.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9日17时00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2日17时00分。

6.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2日0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237********8-00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承德九华山支行

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

★备注:投标人汇款时务必请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的主要特征字(外八庙电瓶车采购),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再次登录平台系统进行“确认缴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缴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银行咨询电话:****-*******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四层(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承德市外八庙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宋柱/****-*******

招标代理公司: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宁/151*****8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观光电瓶车 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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