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80*****3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监理)已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基建【2018】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监理);
2.2建设地点:连江县黄岐半岛、下宫乡所辖区域东海域;
2.3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设计排水量为10万m3/d,路由最大水深为51米,海底管道起点位于下宫乡松皋村东北仙山头下海点,终于罗源湾外东洛岛深海排放口,全长约13.5公里,管道直径1219mm,管材先用螺旋缝埋弧焊管;扩散器布置在海管的末端,长约225米。项目总用海面积34.7158公顷。估算总投资56601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同施工合同。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 325.760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主要监理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8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等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4月 10日至 2018 年4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大楼) 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购买,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③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 4 日 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大楼)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溪尾路58号
邮编:350500
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邮编:35000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小何、小刘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