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翰林新居棚户区改造工程(5#楼)监理招标公告
依安县翰林新居棚户区改造工程(5#楼)监理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JL0205G18001 备案管理机构盖章:
依安县翰林新居棚户区改造工程(5#楼)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安县翰林新居棚户区改造工程(5#楼)已由依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依发改发[20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依安县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依安县翰林新居棚户区改造工程(5#楼)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依安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商网面积1584.44平方米;住宅面积3818.57平方米,车库面积461.83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8年05月05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含监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配备表原件)至黑龙江达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登记确认,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或未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单位的报名将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 开户行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6)投标单位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在公告之内的近3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
7)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针对本项目“报名成功”字样及人员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网上报名人员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8)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3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网(http://www.hljjs.gov.cn/)在“外省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监理项目小班子人员、组织机构成员要求按照齐建发[2012]56号文件规定配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者确认者,请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地点:黑龙江达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发布。
7.其他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现场登记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如有疑义的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依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如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 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责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依安县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方总联系电话:139*****0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达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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