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东山镇容春堂项目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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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东山镇容春堂项目修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中区东山镇容春堂项目修缮工程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文物[20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万和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商旅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东山镇

规模: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施工造价约 30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01001

吴中区东山镇容春堂项目修缮工程

吴中区东山镇容春堂项目修缮工程

3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4月09日2018年04月16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含)以上;(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质;(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四) 其他: (1)、投标单位须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苏州吴中区以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或【市内区外建筑业企业长期资质备案登记表】或【外地进区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资质、资格核验登记表】,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3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企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质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五)项目核准机关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六)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万和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西门A区)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金圆

联 系 人:

龚芯怡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renhezhonghui@163.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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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hzh.net/Default.aspx

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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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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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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