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青林乡麻哈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招标公告

大通县青林乡麻哈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招标公告

(大通县青林乡麻哈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林乡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大通县青林乡麻哈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甘肃四海公招(工程)2018-008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县青林乡麻哈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78.01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资格要求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执业资格;

6、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续》,同时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档案告知函(正本附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09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年04月10日-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午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环岛(海湖路海湖桥北西侧金座维尼谷小区楼下,湟水花园小区对面)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招标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02日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05月02日0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海湖路海湖桥北西侧金座维尼谷小区楼下,湟水花园小区对面)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170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14层11414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支行

收款人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1050 3953 5415

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8年04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善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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