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公司石河子南山新区清新佳苑东区B6#、B7#、B10#住宅楼电梯采购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公司石河子南山新区清新佳苑东区建设项目B6#、B7#、B10#住宅楼电梯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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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公司石河子南山新区清新佳苑东区B6#、B7#、B10#住宅楼电梯采购已经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八市发改(投资)备【2016】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企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公司石河子南山新区清新佳苑东区建设项目B6#、B7#、B10#住宅楼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南山新区科教路以北、新业路以西 2.工程规模: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BSGC*******HW218-02 | 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公司石河子南山新区清新佳苑东区建设项目B6#、B7#、B10#住宅楼电梯采购 | 电梯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 4.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并年检合格,同时需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许可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 4.4近三年(2015年-2018年)的电梯业绩不少于三项(提供业绩合同); 4.5应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在资金、人员配置等方面应能满足本项目需求。财务状况良好,处于盈利状态,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7年)财务报表; 4.6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8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4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领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将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图纸。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请关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开发区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张双龙 | |||||||
电 话: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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