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赣市购2018B
********7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教育局的委托,对赣州市中考扫描阅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8-GZ-C008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赣州市中考扫描阅卷服务(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1
项
1、赣州市中考报名人数约12万,考试科目9科分6卷(分A3、A4二种卡),约70万张卡。赣州市教育局提供三台服务器,采取集中扫描、分散阅卷的模式。答卷图象、数据等保存在市服务器中,分18个阅卷点,阅卷点与中心服务器光纤相连。
2、具体技术服务包括:考试之前打印条形码和答题卡模板设计(含印刷菲林);对本项目数据中心、评卷点、扫描点软、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进行测试;考试期间扫描中心城区的答卷并协助试评工作;考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生答题卡扫描实现数字影像化,并进行客观题OMR识别判分;提供主观题网上评卷系统软件,做好评卷点系统安装、调试、测试等工作,配合教师开展主观题网上评阅工作;评卷结束后,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合成考生各项成绩,并开展成绩统计分析与各类复核校验工作;成绩公布后安装查分系统。
具体服务内容:提供高速扫描设备20台、答题卡扫描系统及服务、主观题网上评卷系统及服务、查分、查卷系统及服务、成绩分析与统计系统及服务。这5项内容的均为租赁服务。
3、预算价为30万(12万考生,单价2.5元)。成交价按每考生单价为准,结算价为成交单价与实际报考人数之积。
300000.00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04月10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04月10日至2018年04月16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4月20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仟元整,须在开启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响应供应商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城南支行;账号:
********6630),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服务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数量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电话:
****-*******传真:
****-*******邮箱:nkhygz@sina.com
联系人:黄珊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1*****090********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教育局
地址:赣州市环城路五号
电话:
****-*******联系人:赵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