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家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采购公告
姜家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采购公告
姜家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 2018/4/8 】 |
姜家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采购公告 淳安县姜家农贸市场就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请具备设备经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予以报价。 一、 采购内容 (一)1、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1台 2、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1台 3、恒温水浴锅1台 4、离心机1台 5、振荡器1台 6、农药残留酶试剂5套 7、多功能试剂各1套 8、食品安全铝合金1套 9、食品安全专业顾问式服务1套 详细规格见附件1 (二)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达到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检测。 二、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让利后一次性总报价为询价响应人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且为最后结算价,包括产品价格、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再计算其它费用。采购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规定品牌)、质量、技术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姜家镇狮城路415号(姜家农贸市场) 2.中标后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将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95%,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月4月16日16:00时止,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366号千岛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0日14:00 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83号供销大厦13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方淑芳 137*****529 周云 188*****508 六、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一)开标 1、开标前,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无效标的确定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⑴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逾时送达的。 ⑵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⑶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所有的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⑷投标人串通投标,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的。 ⑸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⑹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⑴、参加本次竞标单位,首先在业主方所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先递交投标书。由参加本次招标工作的监督单位启封竞标者的投标书,公布、审查并公布各竞标者投标总报价。 ⑵、评标方式:以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价,如果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确定供应商。 七、投标须知 1、报价单位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并在接受全部条款内容后,方可参加投标。报价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报价单位自己负责。 2、报价单位报名时请报价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3、在报名并审核通过的基础上,报价单位提交报价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与现场开标,投标报价单内容电脑打印加盖印章密封装订,不得手写涂改。 4、投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本,副本四本。正副本内容应书写清楚,投标书加盖单位公章,在开标会议前递交。 5、报名投标单位少于三家单位时,此标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8年 4 月 16 日16:00时前将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要求对公账户打入,不接受现金形式。保证金于中标公告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 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县农合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淳安农商银行千岛湖支行 九、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超过期限作自动放弃论处,招标人可与第二中标人候选人签订合同。 2、本项目签订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资产经营科存档壹份。 十、其他 1、在开标日期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补充文件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并酌情决定是否延期开标时间。 2、本招标文件是签订项目采购合同的基本依据。 3、本招标文件由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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