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25#创意空间数字电影放映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北门25#创意空间数字电影放映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北门25#创意空间数字电影放映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QZFW2018GJT04005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拟对:《北门25#创意空间数字电影放映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名称:北门25#创意空间数字电影放映技术服务;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提供北门25#创意空间数字电影片源提供及放映服务,合作项目的范围为数字电影放映及授权业务,适用于数字电影放映二级市场。
2.2 报价要求:各轮次报价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报价,综合单价包干;
2.3 结算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按实结算;
2.4 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5 含税预估金额:60000元;
2.6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要求;
三、 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3.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数字电影放映授权业务资质,适用于数字电影放映二级市场。其中二级市场是指商业院线以外的数字电影放映场所,包括:非经营性放映场所(指非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内部放映场所,如职工活动中心等;
3.3 必须提供数字影片片源及放映密钥,以及播放培训;
3.4 应提供的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版权法、广电总局播放规定)。如因版权等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3.5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应承担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相关业绩;
3.6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3.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3.8 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异常情况;
3.9 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0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四、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10:00,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五、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有效的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5.3应答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供原件核对)
六、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6.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6.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十一楼(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3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每份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6.4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十一楼(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5代理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6联系人:小黄电话:189*****7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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