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合项目区)测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应城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合项目区)测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应城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合项目区)测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应财采计[2018]C0329-2号文件的要求,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应城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应城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合项目区)测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谈判。
一、项目编号: ZFCG-YC-*******
二、项目名称:应城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合项目区)测量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应城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合项目区)测量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算97.2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管理或测绘专业高级职称,且所在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近半年度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必须能反映到投标单位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内)。
(6)投标人可以对应城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合项目区)测量采购项目及应城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合项目区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采购项目同时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携带以上磋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8年4月11日起至 2018 年4月13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应城市大兴家私城管委会二楼)报名,并同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10:30时,地点为应城市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应城市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应城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范惠峰
电 话:159*****06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蝶
电 话:153*****885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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