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灵石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清灵石国有林场,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福建省福清灵石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地块,位于福清市东张镇三星村的002林班中的03大班020、030、040、050、060、070、120、130、140小班,05大班060小班,06大班030、080小班,07大班040、120、150小班,12大班040、050、110小班,13大班030、070小班,15大班120、150小班,20大班020、040、050、060、070、100、110、120、130小班,21大班050、080、090、110小班,24大班040小班,33大班050、060小班,多为树种单一的针叶林纯林,主要树种为杉木、马尾松;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38个小班地块,实施面积1615.75亩,主要套种枫香、马褂木、黄山栾树、红豆杉、银杏、乌桕、紫薇等树种;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灵石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88897元,K值为 6%;
2.5.工期要求:栽植工程于2018年6月1日前全面完成,抚育管护于2018年9月15日前全面完成。(包括除草、扩穴、培土)。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和《国家林业营造林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造林生产”(包含造林、营林、栽植或抚育)项目。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0 日至2018年4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 时0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8层2216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含电子版招标图纸),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 日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8层2216开标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标书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清灵石国有林场
地址:福清市东张镇灵石林场,邮编:350305
电子邮件:/
电话:139*****275 139*****254,传真:/
联系人:杨祖光、陈凯华
招标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8层2216 ,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刘倩倩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开户银行:建行厦门滨东支行;
账户名称: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21。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东霖FZ*******-1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