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中咀水电站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函【2015】831号、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16】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恒华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2个标段。中咀水电站工程位于利川市建南镇中咀河前进村毛家寨河段。发电厂房在建新村,装机19000kw(含飞箭溪引水工程坝后电站1000kw)。库区大坝为碾压混凝土拱坝,坝高97M,坝长142.9M,水库库容762万立方米,平均发电量6044.2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358h。在前进村毛坝寨河段处建水库取水,引水路线全长7100m,至建新村发电厂房发电。飞箭溪引水工程大坝位于飞箭溪鹞子池村纸厂沟河段。发电厂房在大坝下游230m处,坝后电站装机1000kw。库区大坝为重力坝,坝高47.4m,坝长54.5m,水库库容154.1万立方米,平均发电量305.4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054h。在鹞子池村纸厂沟河段处建水库取水,引水至大坝下游230m处发电厂房发电。该项目计划投资32983.94万元。 第一标段:飞箭溪导流洞及重力坝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导流洞(含进口闸室)、进出口明渠、重力坝、坝体混凝土浇筑、止水、帷幕灌浆、固体灌浆。 第二标段:飞箭溪取引水隧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进水口、石方明挖、洞挖、井挖;洞内砼支护、底板砼、钢筋制安、锚杆。 第三标段:飞箭溪坝后电站土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主副厂房土建;机组二期混凝土,尾水箱涵。 第四标段:飞箭溪至中咀借水隧洞工程(0 000~1 770) 第五标段:飞箭溪至中咀借水隧洞工程(1 770~3 546) 第六标段:中咀拱坝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碾压混凝土拱坝坝基开挖,坝体混凝土浇筑、止水、帷幕灌浆、固结灌浆。 第七标段:中咀大坝导流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导流洞(含进口闸室)、进出口明渠、土石方开挖,洞内砼支护,底板砼,钢筋制安,锚杆及相应的工程。 第八标段:中咀电站引水隧洞工程(0 000.0~2 218.65) 第九标段:中咀电站施工支洞及引水隧洞(2 218.65~5 218.65) 第十标段:中咀电站调压井及引水隧洞(2 218.65~7 092.64) 第十一标段:飞箭溪中咀压力管道土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石方开挖、洞挖,洞内砼支护,底板砼,钢筋制安,锚杆。 第十二标段:中咀电站厂房土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主、副厂房,机组二期混凝土、尾水渠槽。 2.2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3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第十一标段、第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5年至少承接过1项水电站建设业绩(以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关键岗位专业人员)不能有在建项目,主要人员实行签到制度(以招标人提供指定打卡机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且每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主要人员须与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且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现场关键岗位专业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恒华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滨江北路中渡口(教场村八组) 邮编:4454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1*****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601室 邮编:445000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2018年4月10日 备注::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下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招标公告如多标段合发,招标范围、资格条件等应根据标段的不同进行对应修改。 3.“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