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公安消防大队库房及营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互助县公安消防大队库房及营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互助县公安消防大队库房及营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工程)2018-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东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互公消【2017】0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
2.2 建筑内容及规模:对库房完善建造;对营区围墙修补、粉刷;
2.3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3.5外省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手续;
3.6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1日至2018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400.00 元整/份,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05月03日10时00分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6楼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账 号:********201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4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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