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品(疫苗)招标公告

生物制品(疫苗)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DCG2009 077
(二)项目内容: 生物制品(疫苗) ,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 “采购项目要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疫苗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投标产品经营授权书、投标产品生产批准文件等证件;
3、投标报价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第一、三项资质原件开标时必须验证。
(四)报名时间、地点:2009年 6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到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不记名购买标书(也可在网上下载)。标书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09年 6 月 24 日 上午 9 时30 分,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标书时必须出示报名收据)。
(六)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某一项,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其所在地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 壹 万伍仟元整并在2009年6月22日下午17时前到达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转为履约保证金(户名: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宁都县工商银行;帐号:151*****290********)。
(八)验收:按宁府办字〔2008〕191号文件执行,即:A:验收组成人员 :验收小组成员由业主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等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数应占验收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必须派员监督。
B:验收的程序方法:中标供应商供货结束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成立验收小组,然后由验收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招投标文件和实物样品的要求,对其逐一或随机抽样检查验收,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验收小组必须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经采购单位确认盖章后,由中标供应商分别报财政部门和招投标中心备案,该报告作为财政部门支付采购资金和招投标中心退付履约金的必备附件。

(九)付款方式:每批次生物制品(疫苗)到货后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月内付清,付款时供应商需提供已缴清足额税费的正式发票
(十) 澄清与修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09 年 6 月 17 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或送达到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于2009年 6 月 19 日将答疑结果公布在宁都招投标网、赣州招投标网、宁都政务网上。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三个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该信息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曹先生
网址:www.ndztb.com 邮箱:ndztbzx@163.com
宁都县招投标中心




项目名称:生物制品(疫苗)
项目编号:NDCG2009 07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〇〇九年 六 月 一 日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3
二、投标人须知..........................................5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
(五)、开标与评标.......................................9
(六)、授予合同.........................................11
三、采购项目要求........................................12
四、合同条款............................................13
五、 合同格式............................................18
六、投标文件格式......................................... 19
(一)、投标函格式、........................................19
(二)、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20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21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2
(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23
(六)、供应商情况一览表、..................................24
(七)、业绩表格式、........................................25


一、投标邀请
(一)项目编号:NDCG2009 077
(二)项目内容: 生物制品(疫苗) ,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 “采购项目要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疫苗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投标产品经营授权书、投标产品生产批准文件等证件;
3、投标报价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第一、三项资质原件开标时必须验证。
(四)报名时间、 地点:2009年 6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到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不记名购买标书(也可在网上下载)。标书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09年 6 月 24 日 上午 9 时30 分,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标书时必须出示报名收据)。
(六)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不允许只投其中某一项,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其所在地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 壹 万伍仟元整并在2009年6月22日下午17时前到达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转为履约保证金(户名: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宁都县工商银行;帐号:151*****290********)。
(八)验收:按宁府办字〔2008〕191号文件执行,即:A:验收组成人员 :验收小组成员由业主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等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数应占验收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必须派员监督。
B:验收的程序方法:中标供应商供货结束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成立验收小组,然后由验收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招投标文件和实物样品的要求,对其逐一或随机抽样检查验收,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验收小组必须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经采购单位确认盖章后,由中标供应商分别报财政部门和招投标中心备案,该报告作为财政部门支付采购资金和招投标中心退付履约金的必备附件。

(九)付款方式:每批次生物制品(疫苗)到货后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月内付清,付款时供应商需提供已缴清足额税费的正式发票
(十) 澄清与修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09 年 6 月 17 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或送达到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于2009年 6 月 19 日将答疑结果公布在宁都招投标网、赣州招投标网、宁都政务网上。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三个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该信息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曹先生
网址:www.ndztb.com 邮箱:ndztbzx@163.com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 公开招标 方式。
2、定义
⑴“招标机构”系指宁都县招投标中心。
⑵“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4、招标事项说明
⑴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⑵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09 年 6 月 17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或送达到宁都县招投标中心业务股,逾期不予受理;宁都县招投标中心业务股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于2009年 6 月 19 日将答疑结果公布在宁都政务、赣州招标投标中心、宁都招投标中心网上。
(2)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公布在上述三个网站。
(3)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宁都政务、赣州招标投标中心、宁都招投标中心网站,招标机构在以上三个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6、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书”包括:
①投标函
②投标报价一览表
③规格响应表
④产品质量承诺
⑤设备技术资料、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⑥调试方案
⑦售后服务承诺、合理化建议等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疫苗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投标产品经营授权书、投标产品生产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投标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委托投标报价的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参与投标则不需委托书)原件;
3、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7、报价
⑴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外购、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基本培训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⑵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⑶如果所投货物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核心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响应表,否则视为满足招标书要求。
⑷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现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8、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⑴ 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⑵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机构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⑶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
⑷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归还: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②投标人存在串通报价、恶意中伤等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
9、投标有效期
⑴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
⑵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⑴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⑵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按顺序装订成册。
⑶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配置填写,字体书写必须工整清楚,易于辨认,文义明白准确。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如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⑷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1、投标文件的装袋、密封、递交
⑴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如投标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没有分开装袋,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①投标书袋内装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并密封,资料为6(1)所包括的内容。封口处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字样。
②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为6(2)所列内容。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单位名称等,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⑵ 如果投标方未按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拆概不负责。
⑶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2、投标截止期
⑴招标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⑵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⑴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
⑵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⑶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与 评 标
14、开标
⑴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⑵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③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⑶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⑷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条款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⑸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⑹开标时每个品目必须有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开标方为有效。
15、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委会或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⑵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1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⑴ 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
①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④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⑤标书中存在欺诈评委会的行为;
⑥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⑵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⑶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⑷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投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一般以单价为基础修改总价。只有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⑸招标文件提供的基础性技术要求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⑹ 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17、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⑴ 招标机构依据招标货物特点聘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⑵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相关评委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⑶招标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分品目评标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评出投标单位的排序,选择有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9、招标机构评标时增减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为防止供应商恶意报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机构保留按招标数量的三倍以下增减采购数量的权利,如供应商拒绝,则视其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授 予 合 同
20、合同授予标准
⑴复审后,评委会将按有效报价的高低从低到高排出中标候选人。
⑵招标机构将按规定,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
⑶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1、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的幅度为采购金额或数量的10% 。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做出任何改变。
22、中标通知书
⑴中标候选人将在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公示栏(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确定为中标人。
⑵ 在中标人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机构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23、签订合同
⑴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⑵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生物制品(疫苗)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
24、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宁都县招投标中心。
25、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项目要求
(一):生物制品(疫苗)招标采购清单
品目疫苗名称类型单位主要规格预算单价推荐生产厂家
1人用狂犬病疫苗液体无佐剂人份0.5ml/瓶×5/人份110武汉所、上海所、常州延申、福尔生物、辽宁成大、辽宁依生、长春长生、兰州所、吉林迈丰
2人用狂犬病疫苗冻干无佐剂人份0.5ml/瓶×5/人份135
3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HiB)国产支0.5ml/支60玉溪沃森、兰州所、上海葛兰素史克、深圳万特巴斯德
4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HiB)进口冻干支(西林瓶)0.5ml/支100
5水痘疫苗国产冻干减毒支0.5ml/支95品目5-品目28推荐厂家:
上海所、长春长生、长春所、江苏延伸、大连雅立峰、浙江天元、武汉所、三九集团、湖南紫光、山东泰邦、成都蓉生、贵阳黔峰、深圳卫武、成都所、常州延申、福尔生物、罗益无锡、浙江普康、武汉瑞德、玉溪沃森、辽宁依生、辽宁成大、兰州所、
6甲肝疫苗国产冻干减毒瓶1.0ml/瓶70
7流感疫苗国产裂解型人份成人西林瓶0.5ml/瓶30
8流感疫苗国产裂解型人份儿童西林瓶0.25ml、2支/人份35
9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国产瓶200IU/瓶120
10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国产瓶200IU/瓶100
11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国产瓶100IU/瓶80
12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国产瓶0.5ml/支110
13乙脑疫苗精制减毒支0.5ml/支14.80
14乙脑灭活疫苗国产支0.5ml/支14.80


15吸附无细胞百白破国产盒(人份)0.5ml/支,3支(盒)15品目5-品目28推荐厂家:
华北制药、深圳康泰、北京天坛
16麻风腮疫苗国产减毒瓶0.5ml/瓶40
17麻风二联疫苗国产减毒瓶0.5ml/瓶16
18麻腮二联疫苗国产减毒瓶0.5ml/瓶8.50
19风疹疫苗国产减毒支0.5ml/支7
20乙肝疫苗CHO人份10ug×3支/人份15
21乙肝疫苗CHO人份20ug×3支/人份30
22乙肝疫苗重组酵母人份10ug×3支/人份11
23乙肝疫苗重组酵母人份20ug×3支/ 23
24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国产瓶3ml/瓶90
25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国产瓶5人份/瓶7
26A+C流脑结合疫苗国产冻干支0.5ml/支23.50
27腮腺炎疫苗减毒冻干支0.5ml/支 5
28痢疾疫苗支5
(二)其它要求:
1、交货时间:卖方根据买方的需要,分期分批提供生物制品(疫苗)。交货地点: 宁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质量承诺:
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承诺:
①使用冷藏运输按有关规定程序将招标单位采购的生物制品(疫苗),按规定的时限送至指定地点;
②因接种乙方供应的生物制品(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供应方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及全部费用;
③距有效期截止日的期限在贰个月以内的生物制品(疫苗),使用单位可将生物制品(疫苗)退回给供应商;
④供应的生物制品(疫苗)手续符合有关规定;
⑤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宁都县区域内的其他地方进行销售活动;否则,还将受到三年内不得参与宁都县生物制品招标投标。
⑥中标供应商无法及时供应时,招标单位有权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采购。
⑦入库验收:供货时将物价部门的价格批件、出库单、冷链记录单、批签发等与货同行,否则,不予验收。
3、中标价格即为合同期内的供应价,除国家政策性上调中标产品价格外,即便市场上调,中标供应商也应执行中标价格。但市场价格下调,中标供应商应相应下调供应中标产品价格。
4、在赣州市疾控中心采购的产品也不属本次招标范围。

四、合 同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⑴“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⑵“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⑶“货物”系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生物制品(疫苗)及相关材料。
⑷“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5)“买方”系指用户单位。
(6)“卖方”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包括制造商和供应商)。
2、标的及数量
本合同标的物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
3、技术规格
⑴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的投标规范偏离表相一致。
⑵技术规格中未有规定的,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4、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捐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5、包装要求
⑴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⑵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6、装运条件
⑴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卖方承担。
⑵卖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负责货物的装卸与保管。
7、付款方式
⑴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每批次生物制品(疫苗)到货后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月内付清,付款时供应商需提供已缴清足额税费的正式发票。

8、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⑴履行期限:卖方应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 180 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包括检验、交接工作。
⑵履行地点:即现场。
⑶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9、检验
⑴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证书是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⑵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上述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0、索赔
⑴买方有权根据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⑵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两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①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货物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②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⑶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款第⑵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1、卖方履约延误
⑴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将货物交付买方使用。
⑵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时间,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或按违约终止合同。
⑶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2、违约责任
⑴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买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赔偿金,赔偿费按迟交货物的计价金额每迟延一周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计价金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⑵买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比照本款第⑴条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3、不可抗拒力
⑴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⑵本条件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⑶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拒力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违约终止合同
买方在卖方有以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卖方按14⑴款承担违约责任:
⑴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⑵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错。
⑶买方在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卖方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该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如果合同有未终止的部分,卖方仍应履行。
15、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合同纠纷的解决
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在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指导下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⑴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⑵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招标机构、县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⑶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18、合同变更
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19、适用法律
合同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解释。


五、合 同 格 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宁都县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招投标书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⑴合同条款; ⑵采购项目要求;
⑶投标报价表; ⑷投标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货物及数量: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7、保修事项:
8、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日期:              日期: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宁都县招投标中心:
根据贵方第 号“ 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投标正本 份,副本 份。
据此函,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 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可被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 章:
签发日期:

(二)、投 标 货 物 报 价一 览 表 格 式


投标单位:(盖章 ) 金额单位:元
品目货物名称类型单位主要规格生产厂家投标单价有无
偏离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日期:


注:配置及技术参数必须真实、完整,如表中打印不下可另附表,但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投标人实际内容填写
序号品目技术要求及规格产品技术规格及配置描述偏离说明(包括品牌、型号等)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被 授 权 人: 投标日期:

说明:投标人对不能响应的技术参数,应如实的填写在偏离栏目中。未填写偏离表者,按未响应投标处理。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 宁都 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公司(工厂)名称: (公章)
日 期:

(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1.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2.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的速度

3.售后服务方面的其它承诺

4.其它优惠条件


企业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
投标方名称:
企业名称:
(如与投标商不同,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场所面积:(附有关证明) 其中维修场地面积:
注册资金: 年销售额:
服务部门总人数: 其中专业维修人员数量:
服务部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姓 名职 位学历/专业从业时间上岗技术
证书
(附复印件)备 注








(七)、 业 绩 表 格 式
列出近2年的类似项目做业绩

序号单位名称货物名称合同总价签约日期







注: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分别提供投标人自身的和授权制造商的业绩表。
2、货物名称:具体写清名称
3、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用户出具的证明书或所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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