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及综合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食堂及综合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1、崇义县龙勾中学的食堂及综合用房工程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工程 ;(2)工程规模 约784.31m2 ;
(3)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5)结构类型 框架、砖混结构 ;(6)层数与高度 三层 ;
(7)项目总投资 约83.8万元 ;(8)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
(9)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工程建设地点 崇义县龙勾乡龙勾中学校园内 ;
(11)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年6月,竣工日期为 2009年 11月,总工期150天;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行赣建建[2008]13号)。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按《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 13号)执行]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日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⑧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09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②本工程招标拟定于2009年6月17日开标,
③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http://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招标人: 崇义县龙勾中学
法定代表人: 杨向禄
办公地址: 崇义县龙勾乡龙勾中学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139*****678
传 真: 联 系 人: 杨向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绍新
办公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139*****620
传 真: 联 系 人: 江恒宇
招投标监督单位: 崇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797—*******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