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桐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桐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
保险采购项目
询 价 函
TCCG(2018) 037号
受采购单位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桐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8年 4 月 19 日 15 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满足采购需求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见附件一)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具备经营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资格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桐城市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服务人员;
(4)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要求:
(1)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报价总金额含服务、税票等完成本次采购内容和任务的所有费用。
(2)报价函应按要求加盖公章。
(3)超过最高控制价(35万元)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报价须知:
(1)服务要求必须符合上级部门评审要求。
(2)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在签定合同后(一年内)完成服务需求。
(3)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采购单位与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启商务标。
(5)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采购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4、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场所地址证明材料及人员花各册;(复印件)
(6)投标保险公司授权只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授权书(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复印件)
(8)询价函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复印件)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以及证书原件以备核验。
资格审查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务部分”。
5、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4 月 19 日 15 时。
6、服务期与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7000元,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企业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桐城市公管局账户,不得从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不接收投标函。
2、收款人名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五、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见附件二。
六、其他
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桐城市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2、付款方式:签订具体保险协议书后,加盖承保保险公司印章,经审核合格后,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险凭证和发票,由市财政以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医疗责任保险的保费。
七:联系方式
招投标机构: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明 叶峰 联系电话/传真:****-******* ****-*******
采购单位: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81*****39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桐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84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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